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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“一盔一带”守护行动安全头盔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

贵州日报报刊社 2020-05-28 12:23 热度:

关于一盔一带守护行动安全头盔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

各有关经营者:

近期,公安部在全国部署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,倡导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正确佩戴头盔。为进一步保障我市守护行动有序开展,切实维护安全头盔市场价格秩序稳定,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根据《价格法》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》《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》和《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》等法律法规,现对各有关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:

一、严格遵守《价格法》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》《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》和《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》等价格法律法规,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,合理定价,诚信经营,特殊时期自觉维护价格秩序,稳定价格水平。

二、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,做到价签价目齐全、标价内容真实明确、字迹清晰、货签对位、标示醒目。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,不得捆绑销售、搭售其他商品,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。

三、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时,不得利用虚构原价、虚假优惠折价、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,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。

四、不得相互串通,操纵市场价格,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不得有排除、限制竞争的价格垄断行为。

五、不得捏造、散布涨价信息,哄抬价格,推动商品价格过高、过快上涨,扰乱市场价格秩序。

六、各经营者应当加强价格自律,增强依法经营、诚实守信意识。建立和完善内部价格管理机制和纠错机制,及时妥善处理价格纠纷。

七、毕节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,加大督查力度。

八、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经营者的检查力度,紧盯群众投诉举报、舆情反映,严肃查处借守护行动之机相互串通涨价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、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。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,从严从重处罚,公开曝光。


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加强监督,及时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价格违法行为。


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
2020年5月25日


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马丹

编辑 顾野灵

编审 李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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